西安解除取保候审要达到什么条件?取保候审的解除是指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制度。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解除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一是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应当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因此予以解除。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为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期限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吋,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为监督公安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原决定机关,由原决定机关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在收到原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后,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第五十八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七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 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五十八条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五十九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六十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六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变更、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采取保证人保证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 材料后,核实被取保候审人后,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采取保证金保证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及 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或者对保证人罚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原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西安的外地人酒驾能取保候审吗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九十三条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一百三十六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变更为拘留、逮捕的,在变更的同时,原强制措施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二十二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 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 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 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取保候审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人民检察院应 当在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后的三日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 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xsbh/qbhs/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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