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下面就让西安合同纠纷律师王法务为大家整编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有: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1、委托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2、委托人免除受托人的义务;3、委托合同被解除;4、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的情形。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除了一般原因外,还有一个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所以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也是一般原则。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包括两种情况: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1>是合同另有约定。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当事人一方有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情形时,委托合同仍不终止。例如,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终止代理诉讼。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2>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研究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1、违约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2、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三、委托合同的特征表现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1、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以上就是西安合同纠纷律师王法务为大家带来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委托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团队,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文章源自西安律师咨询网-http://www.lzdflzx.com/htjf/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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